(六)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所辖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工会、统战、共青团、妇女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维护稳定工作。(三)协调、指导全区中等和初等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