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