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考核和奖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社保、抚恤、工资、退休)工作。(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工作...
http://www.hjsedu.net(随时间变迁、准确性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