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指导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秩序,包括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五)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信息技术工作。(一)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中、省、市有关学校的设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负责教育基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