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领导好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和中小学的教育工作,并对其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验收。十一、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一、制定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基层学校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