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确定教育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及发展重点,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10、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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