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十二)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十)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十一)负责高校和局属单位及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