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二)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辖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十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的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公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