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四)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济宁市政府和我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济宁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邹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9号)和《中共邹城市委、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邹发〔2010〕5号),设立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