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定陶县教育局《中共定陶县委定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定陶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0〕15号),设立定陶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