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官方网站,(二)承担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全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