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发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卫生监督管理和化妆品的有关审核工作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连锁企业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按规定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其他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提请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化妆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管理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评审机构。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527-8435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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