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二十多年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内抓素质,外树形象,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检察业务,着力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市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新浦区朝阳东路19号,始建于1955年5月,时称新海连市人民检察院,隶属于徐州地区检察院,1961年10月更名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直接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1967年1月至1978年7月期间停止办公,1978年11月2日恢复重建,为省辖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