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传真(Fax):(86)010-6407.4377
邮编:100007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六)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二)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北京市文物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北京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