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28日,将成都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处更名为 “成都市宗教事务局 ”,保留成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牌子,原科更为处。
1982年2月25日,宗教、民族、侨务分设,遂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成都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http://www.cdmzzj.gov.cn,成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1966年 “5 bull;16 ”通知下达后,10月份成都市掀起全面夺权,成都市宗教事务处陷于瘫痪。
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沿革: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广泛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负责市级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待遇工作。
(七)推动民族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宗教理论、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处理涉及违反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http://www.cdmz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