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五)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民族、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http://www.swmzzj.gov.cn,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三)研究提出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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