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建设局,(二)参与全区城市化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