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负责县本级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
(十五)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收养登记工作。
(十三)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地名及街路巷牌、门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基层民主__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供养、苍南县民政局,http://www.cnmz.gov.cn,福利院、敬老院工作;负责 “三无 ”老人、孤残儿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五)负责县本级复员、__,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订有关民政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制订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苍南县民政局官网:http://www.cnm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