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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就近为当事人提供仲裁咨询和程序便利的需要,贸仲委先后设立了26个地方和行业办事处。为满足当事人的行业仲裁需要,贸仲委在国内首家推出独具特色的行业争议解决服务,为不同行业的当事人提供适合其行业需要的仲裁法律服务,如粮食行业争议、商业行业争议、工程建设争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http://www.cietac.org.cn,金融争议以及羊毛争议解决服务等;此外,贸仲委还为当事人提供域名争议解决服务,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的网上争议解决。针对快速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及其他经济贸易争议的需要,于2009年5月1日推出《网上仲裁规则》。该规则在 “普通程序 ”之外根据案件争议金额大小分别规定了 “简易程序 ”和 “快速程序 ”,以真正适应在网上快速解决经济纠纷的需要。
为了配合重庆市建设开发的战略部署,支持重庆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经中国贸促会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贸仲委于2009年3月在重庆设立了贸仲委西南分会。
为了适应上海市对外开放事业发展的需要,1988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贸促会批准设立贸仲委上海分会。1988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通知根据中国贸促会的决定,同意设立贸仲委上海分会。上海分会行政上隶属于贸促会上海分会,在贸仲委的垂直领导下独立办案。
贸仲委设在北京,并在深圳、上海、天津和重庆分别设有贸仲委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天津分会)和西南分会。
根据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贸仲委于1956年4月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 “中国贸促会 ”)组织设立,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称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修订仲裁规则的批复》,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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