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药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做好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牵头承担我市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间题;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诉工作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定我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的发展和管理协调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352-2117280 0352-2117275
地址:惠民西城政府综合办公楼
邮编:037005
传真:0352-211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