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5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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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文局
(六)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负责有关水事纠纷、涉水案件的裁决所需水文资料的审定,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协同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协调我省与周边地区的水量、水质监测。
(二)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调重大突发水事件、水文水资源应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分析工作。
广东省水文局的主要职责为: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广东省水文信息网官网:http://www.gd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