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扬州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4)87897160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承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七)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扬州市物价局,http://www.yzp.gov.cn,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并调整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发布价格公告,依法组织价格听证。
(三)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县(市、区)价格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拟全市价格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
(二)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监测预警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扬州市物价局官网:http://www.yz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