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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督查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五)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ahfzb.gov.cn,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省政府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省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国家和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省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网:http://www.ahf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