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马鞍山市艳阳路62号
(十七)承担广播电视有关行政管理职责。
(十五)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十三)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以及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整理主板规划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马鞍山市文化委员会官网负责市报刊、通讯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一)拟订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监督,马鞍山市文化委员会▲指导各区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七)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区级基层文化建设。
(五)指导和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地方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发展,管理和协调市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文化艺术人才培训。
马鞍山市文化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著作权和广播影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