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活动,开展著名和驰名商标保护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概述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西江专员公署的工商科,1963年,经肇庆地区专员公署批准,成立广东省肇庆专员公署工商行政管理局,在 “文革 ”期间的1969年12月至1973年11月,机构被解散,1973年12月,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肇庆地委决定恢复工商局,批准成立广东省肇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974年3月,地委决定地区工商局与地区商业局机构合并,1979年5月,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肇庆地委恢复设立广东省肇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983年9月因机构改革,保留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改名为广东省肇庆地区行政公署工商行政管理处,1988年,肇庆市升为地级市,广东省肇庆地区行政公署工商行政管理处改名为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隶属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1999 年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划归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至今。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的直属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实施广告经营行为监管;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