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信息化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落实的职责划给市农业委员会。将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三)增加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经济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究经济运行和产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