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10〕5号),组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