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6688052
邮编:524400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勘察测绘事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址;负责审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设计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组织实施对地质遗址保护区的勘查和监测工作。
(七)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廉江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ljlr.gov.cn,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定和公布基准地价,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进行备案;承担上报各类建筑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检查监督国土、矿产资源、测绘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廉江市国土资源局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三)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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