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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开展卫生外事活动,促进国际国内医药卫生交流与合作,做好援外人员的组织、派遣工作。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九)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萍乡市卫生局,http://www.pxwsj.gov.cn,环境、放射、学校卫生;执行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执行卫生标准,组织卫生监测,实施卫生监督和职业、矿山卫生监察。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五)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制订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
(三)研究制订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一)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萍乡市卫生局拟订全市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拟订全市卫生工作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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