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523-88122030
邮编:225500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测绘信息工作,推广运用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和管理的办公自动化。
(九)参与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的编制。协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市区土地定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城市规划档案、城市规划测绘等管理,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安排地区性城市测绘任务,姜堰市规划局,http://www.jysghj.gov.cn,审查测绘报告、成果、成图,管理城市测绘成果资料。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姜堰市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工作。
负责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土地出让地块规划的编制,确定地块用地性质,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
(三)负责审核上报城市分区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以及市建制镇总体规划。
(一)负责贯彻执上级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城市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姜堰市规划局政策,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规划测绘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姜堰市规划局官网:http://www.jysgh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