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财务会计科 电话:5104493
5、受托承办全市其他房改资金业务;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理、审核、发放和回收贷款;管理个人贷款档案;售房款的使用审核(核准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负责对管理中心内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归集、支取、使用、核算的稽查、审计;对各受托银行代理业务的监督;对管理中心外欠债权的催收和法律诉讼;协助归集管理科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执法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专项稽核。
内设科室:
3、计划信贷科 电话:5108115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审核;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执法检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支取审核;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归集、支取业务的档案管理。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信息科 电话:5105859
负责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管理中心内部局域网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应用、管理和维护;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资料的保密、安全;软、硬件设备的计划、购置、维护;科技档案和设备档案的管理。
7、同安管理部 电话:7558251
管理中心在同安区的办事机构,根据市管理中心授权,负责同安区、翔安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逾期贷款催收等具体管理业务。
1、办公室 电话:5108026
2、归集管理科 电话:5105733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稽核科 电话:5101596
7、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违规缴存单位进行处罚。
负责人秘、行政事务;文档、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单位明细账和总账;与各受托银行的票据交割及票据录入、核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核算;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财务报表和年度预决算;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6、承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