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二,中心发展概况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制度扩面建设为龙头,以民生改善为己任,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科技支撑为保障,通过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优质服务,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吉林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丰满3个分中心,永吉,磐石,桦甸,蛟河,舒兰等5个管理部。主要职能及发展概况是, 一,中心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职能有7项,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上级机关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