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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工作;负责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四)参与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二)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韶关林业,http://www.sgly.gov.cn,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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