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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城乡建设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技与建筑节能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xcszjj.gov.cn,计统科、物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管理科。
据悉,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式组建成立,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注重改善民生、加强城乡统筹、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深切愿望,也必将对进一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快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建筑业的发展,确保安全和质量,促进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许昌市建委带领全市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探索适合本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新路子,广开筹资渠道,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力整顿规范建设市场,大搞园林绿化,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元621年设立许州,民国元年(1912年)改许州为许昌县,城建局为当时许昌县公署四局之一。1932年裁并城建局归于县政府第四科,1945年易名建设科,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xcszjj.gov.cn,许昌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市政科,城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1953年改为建设科,主管城市建设工作,其业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农林、水利和畜牧等,1956年建设科职能调整后专管城市建设业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1958年8月,建设科和市建筑合作社合并为 “许昌市建设工程局 ”,1960年5月,许昌市县合并,组建了许昌市城市建设局,辖市建筑公司、市政工程队、自来水厂、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公园等。1962年7月改为城建交通科,辖道路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房地产管理处、市建筑公司、市运输公司、自来水厂等。1968年,城市建设工作由当时的许昌市革命委员会工业交通小组统一管理,1970年2月,成立城建交通组,主管城市建设业务,1972年改为城建交通局,业务范围扩大,包括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城市供水、交通运输、房地产管理等。1973至1984年间,许昌市城市建设局辖市政工程处、自来水厂、房地产管理处、人民公园、抗震办公室、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xcszjj.gov.cn!市建筑公司、园林绿化管理处、砖瓦厂、环境保护办公室、测量队、规划设计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共汽车公司、地名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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