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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或参与较大以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分析和**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八)依法对民防公共工程、设施和专用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管理与维护工作。
(六)负责民防管理。会同军事机关确定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民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规划并参与建设战略疏散地域和应急避难场所。
(四)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http://www.szemo.gov.cn,伤亡事故信息的综合、分析、上报及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应急管理及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拟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民防专项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拟订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配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设完善应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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