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0633-3654412
区、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区、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日照市政府应急管理,http://www.rzemo.gov.cn,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区、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日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官网:http://www.rzem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