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830000
联系方式
(8)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
(4)根据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和管理。
(2)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www.xjc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