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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建设工程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发展,监督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
(四)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申报。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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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__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梅市发〔2009〕63号),设立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