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研究制订本市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市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印刷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政管理工作,调整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五)申报、推荐全国、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相关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审核、申报考古发掘、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申报、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三)综合管理、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规划、指导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等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文化、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少儿文化工作,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