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路线 9路公交车,市财政局下车
联系电话 0578-2668180、0578-2668019(传真)
单位地址 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八)依法管理矿业权市场;制定全市采矿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采矿权招投标和拍卖,丽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lsland.gov.cn,审批采矿权转让申请;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等工作。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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