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23800
传真:0527-84355806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依法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提请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
(六)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研发、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按规定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化妆品的有关审核工作。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