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52-3125190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一楼
(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和服务性收费的规定。
(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年审、换证及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文书、服装、装备的统一制式。
(三)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蚌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