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3月,埃及,伊拉克,约旦,黎巴嫩,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和也门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国家联盟条约》,宣告联盟成立维护阿拉伯国家的独立与主权,协调彼此的活动立即对叙利亚实施经济制裁,并于11月中旬中止了叙利亚的成员国资格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总部设在开罗协定,在维护本地区石油国权益,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正义事业,处理阿拉伯国家间分歧和解决本地区国家间冲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当代国际社会,尤其是中东地区的重要政治力量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判决的执行以及引渡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彼此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对其它国无约束力是阿盟和阿拉伯国家的最高级别会议,主要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共举行过21次例行首脑会议阿盟决定每年11月召开首脑会议,并可应成员国的要求召开特别首脑会议例行首脑会议在1982年至2000年期间一直未能举行,但特别首脑会议举行过多次由成员国轮流主持阿盟首脑会议开始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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