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管理部地址:新城海宇大道111号二楼。
中心地址:定海区昌国路23号。
(八)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负责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的审批、报批。负责向全社会公布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催缴,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zsgjj.gov.cn,使用等情况;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业务部、新城管理部。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舟山市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zs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