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100053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本市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六)负责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bjfzb.gov.cn,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四)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承担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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