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审核各部门提交市政府审议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汇编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外文文本的翻译、审定和编辑工作。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营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ykfzb.gov.cn,信息、保密、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受市政府委托,协调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代管、协调仲裁机构。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和控告。
(六)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出法律意见;研究提出全市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法律、法规、营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章的实施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四)负责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交办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答复意见。组织进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对市政府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及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清理、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外文文本。
(二)拟订市政府法制建设规划;负责起草政府法制工作重要文件;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
一、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营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网:http://www.ykf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