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37731009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本区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九)负责制定本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协调发展。
(七)负责本区卫生应急工作,编制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本区血站采供血和医疗用血的质量。
(三)依法对本区医疗、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http://www.sjwsj.gov.cn,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和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负责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负责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师执业许可;负责护士执业许可的初审;负责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从事健康体检的审批;负责本区医疗机构冠名初审;负责医疗广告初审;负责放射诊疗的许可;负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的初审。综合管理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办法。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官网:http://www.sjw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