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为区政府领导服务,管理区政府大院,管理区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
(十四)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和行政复议工作。
(八)组织实施《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申请、审核、发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工作;协调、检查部门之间实施法律、法规、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规章执行情况;承办行政管理分工的综合性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
(六)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处罚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印、发放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区政府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
(四)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检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督促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__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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