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的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监督各区、县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本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
(十三)组织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和人员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负责制止、纠正或撤销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灯饰化等的审批)。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工程、金华市规划局,http://www.jhup.gov.cn,河湖水系工程、城市防灾工程、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程、公园绿地工程以及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煤气、热力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的有关手续。
(五)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三)参与城市规划区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金华市规划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用地计划的制定。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制订城市规划、测绘和城市规划设计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金华市规划局官网:http://www.jhu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