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二,工商联的地位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助手。和以前相比,这一规定分别在桥梁和助手前面加上了重要的修饰词,表明在党和政府团结非公经济人士和发展非公经济的工作中,工商联具有特殊重要的优势,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2006年,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新世纪新阶段的统战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其中对工商联的性质,地位,作用等有关方面的问题也做出了新的明确规定。会议指出, 一,工商联的性质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这一新规定,明确工商联以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为主体,突出了工商联的组织特点和工作特点,同时把以前的民间商会的提法改成了商会组织,这就避免了商会的民间和官办之分,符合国际惯例。